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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时的二府三司制有哪些 宋朝二府三司指什么_ 宋代的二府是什么

宋朝时的二府三司制有哪些 宋朝二府三司指什么? 宋代的二府是什么

宋朝“二府三司制”的定义与核心架构

二府三司制是北宋中央官制的核心设计,通过分割相权、强化皇权,形成“政务、军事、财政三权分立”的治理体系。其核心架构如下:


一、二府:行政与军事的分权

  • 中书门下(政事堂)

    • 职能:最高行政机构,负责日常政务决策与执行,长官为同平章事(宰相),副职为参知政事(副相)。
    • 特点:原三省(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)职权被架空,仅保留名义,实际权力集中于中书门下。
  • 枢密院

    • 职能:最高军事机构,掌管军队招募、边防机密、兵籍调遣等,长官为枢密使,多由文官担任。
    • 特点:枢密院仅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,统兵权归三衙(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),实现“兵权分散”。

二、三司:财政独立运作

  • 职能划分

    • 盐铁司:掌全国矿冶、茶盐专卖、工商税收及军器制造。
    • 度支司:统筹财政收支、漕运及军费调配。
    • 户部司:管理户籍、田赋及地方税赋。
    • 最高长官:三司使(号称“计相”),地位仅次于宰相,直接对皇帝负责。
  • 财政集权

    • 三司独立于中书门下,直接掌控全国财政,削弱宰相的财权。
    • 元丰改制后,三司职能被划归户部,但前期已形成“财赋一归三司”的格局。

三、配套机构:监察与制衡

  • 台谏体系

    • 御史台:监察百官,重点监督宰相,长官为御史中丞。
    • 谏院:谏诤皇帝决策,长官为知谏院事,实际逐渐演变为制约宰相的工具。
  • 审刑院与刑部

    • 司法权由刑部与审刑院共管,重大案件需多部门复核,进一步分散权力。

四、制度特点与影响

  • 强化皇权

    • 相权被分割为行政(中书门下)、军事(枢密院)、财政(三司)三部分,皇帝通过直接控制三司使和枢密使实现集权。
  • 冗官与效率低下

    • 官、职、差遣分离:官员多挂虚衔(如“某部尚书”),实际职权由差遣官行使,导致机构臃肿、人浮于事。
    • 政出多门:军政需枢密院调兵、三司拨粮、中书门下协调,流程繁琐,应对危机迟缓(如边防战事)。
  • 财政负担加剧

    • 三司虽集中财权,但冗官俸禄、军费开支导致“税收增而用度更增”,形成“积贫”局面。
  • 政治保守化

    • 台谏频繁弹劾大臣,官员为避风险多选择因循守旧,抑制改革动力。

宋朝“二府三司制”通过分权制衡强化了中央集权,但过度分割职权导致行政效率低下、财政负担加重,成为“冗官、冗费、冗兵”的体制根源。这一制度既是宋代皇权巅峰的体现,也为后世中央官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借鉴与警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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