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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文学作品中的典故 西方文学作品中的悲剧女性

西方文学作品中的典故 西方文学作品中的悲剧女性

西方文学作品有哪些设计到孝道的?具体故事

有一本叫《荣誉》的前苏联小说 我觉得主人公和他母亲的情感 就是西方“孝”的表现形式吧

什么是真正的孝

孝是儒学伦理中重要的内容,它具体规范了封建时代子女必须对父母及其他长辈履行的义务。在儒学伦理里,父母必须照顾好自己的子女,将他们抚养成人,相应地,子女在父母年迈之时,也必须作出回报,尽赡养老人的义务,这就是“孝”。在封建伦理文化相当发达的古代中国,孝小编认为‘孝经》里有着特别明确的阐释和规定,犹如封建法律条文一般。而事实上,在封建宗法社会里,“孝”虽起源于道德的约束,但最终却转化为封建法制(实际上是人治)的一部分。在讲究封建门第和“光宗耀祖”的传统中,“孝”竟表现出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特色,传宗接代成为“孝”之最重,这又不能不说是中国传统中孝文化的一大特色了。 56732 有意思的是,佛学在中国化的经过中,也受到中国孝文化的影响,也讲起“孝”来。由于佛教规定信徒必须剃度、出家修行,才能得其正果,这跟中土伦理有很大的出入,佛教初传中土时,不行孝道往往成为排佛之士的口实,也确实成为佛教普及和中国化的一大障碍。虽然有居家带发修行(居士)这样的变通方式,但毕竟没能从根本上难题解决。因此,怎样能在“孝”上与儒学伦理沟通,成为历代高僧不断努力的一个难题。经过前代高僧的不断拓展资料和开拓,五代北宋之时,“辅教大师”契嵩在全面钻研儒学经典的基础上,对佛学教仪全面体系地进行儒学化的解释。《刹津文集’里面,他大声宣称佛家也讲“孝”而且,佛家之“孝”的领会还远胜于儒学对孝的定义。在契嵩眼里,作为凡俗尘世的“我”,是父母所生,然而,这个“我”只是“我”的法身所经历的亿万“劫”中的一个轮回。这个“我”的生身父母只不过通过他们的一夜偷欢,使“我”历此一“劫”而已。那么,“我”对生身父母行孝,也只能是暂时,因而也是虚妄的。而“我”为了在“劫”满之后,修得“法身”,就必须累世苦修,以便功德圆满。因此,“我”舍弃对生身父母行小“孝”,而出家修行向“法身”行大“孝”,才是正途,才是真正行了孝。 56732 68926 佛教如此论“孝”,以求得与儒学的融通,真可谓苦心孤诣。但通过这样的阐述,“孝”的内涵在发生改变的同时,也更加深入人心且表现出主体的自觉来。难怪宋初诸儒在听完契嵩高论之后,虽心有不服,却又不得不承认大开眼界了。 5673253145 说白了,不管对“孝”作何种特别会解,“孝”作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,还是应该提倡的,任什么时候候,任何地方,都是如此。西方想法中“孝”的觉悟很淡,子女成人之后,纷纷离开父母过自己独立的生活,这种行为方式虽然无可指责,然而,我们的文化气氛却自始至终充满着人性和人伦色彩,“孝”作为传统美德,在维护亲情方面,有其独特的影响,是值得大力提倡的。当然,“孝”中某些封建性的内涵却是必须剔除的。子女对长辈尽“孝”,也并不是要他们真的付出几许什么,往往是只要一点点情感交流,一小会儿的陪伴,就能使长辈获得满足。再说,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,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越来越冷漠的时候,能在长辈那里寻找到往日成长的欢乐与爱抚,也必然使子女获得身心的愉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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